中國臺灣網2月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兒子陳致中1月21日在臺北地方法院主動公開其母吳淑珍尚有未公開的約新臺幣6億元現(xiàn)金與珠寶,并于隔日接受特偵組密訊,供出相關內情。但臺檢方所掌握的島內金控業(yè)者“錢”進陳水扁家的事情,陳致中卻只字不提,臺檢方近日將傳喚業(yè)者說明案情。
報道稱,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弊案中的“二次金改案”,在臺行政主管部門的“二次金改”調查報告出爐后,已兩度傳喚部分金控業(yè)者,掌握到陳水扁借勢借端勒索及對價關系等犯罪事證,其中包括國泰世華保管室的資金來源、流向,及金控業(yè)者匯款扁家、至今尚未曝光的海外賬戶等,特偵組在年后加緊偵辦腳步,期望能在3月底偵結。
臺北地方法院1月21日開庭審理陳水扁家海外洗錢案,已兩度向特偵組遞“陳報狀”表達認罪協(xié)商意愿的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不但當庭認罪,主動供出母親吳淑珍藏放友人處的約新臺幣6億元的現(xiàn)金、珠寶,甚至還坦承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內的現(xiàn)金,最多時曾高達10多億新臺幣,并表示愿協(xié)助將瑞士銀行內、當初存放在國泰世華保管室的5.7億新臺幣匯回。
據(jù)臺媒了解,兩度遞狀的陳致中在“陳報狀”表達愿交代陳水扁家海內外資產狀況,而臺特偵組原本打算先行取得金控業(yè)者匯款陳水扁家事證,再傳訊陳致中,但他當庭供出相關情資,迫使辦案人員提早在上月22日進行密訊,陳致中也供出母親寄放財物的友人名單及聯(lián)絡方式。
至于臺特偵組在農歷年前所傳喚金控業(yè)者,一改過去“政治獻金”說詞,證稱當初是迫于無奈“錢”進陳水扁家,并供出相關賬戶事證,而陳致中在密訊中卻對此只字不提。
辦案人員認為陳致中認罪協(xié)商的誠意不足,且在陳水扁家弊案中的金控匯款部分,陳致中也涉及洗錢罪嫌,是否有“裁判上一罪”關系,仍有待調查,目前特偵組仍不會對認罪協(xié)商做出任何決定。(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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