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子媳陳致中、黃睿靚日前在法庭上公開認罪。扁案律師團和顧問團評估后認為,兩人在法庭上認罪,與檢方的認罪協(xié)商并不相同,法院認罪等于認同起訴的“將不法所得洗錢”罪嫌,但又無法換得檢方減刑,他們擔(dān)心陳致中夫婦兩人會發(fā)生兩頭落空的最壞情況。
陳水扁案律師團分析指出,陳致中、黃睿靚兩人洗錢罪嫌刑期在7年以下,屬于親屬間洗錢可減其刑責(zé),再加上兩人犯行是在去年7月16日“減刑條例”施行日前發(fā)生,應(yīng)可適用減刑。因此原本兩人即使被判刑,刑度也不高,如此在法庭提出認罪,對減刑意義不大,反而可能自陷泥淖。
報道稱,陳水扁案律師顧問團陳繼盛、陳水扁辦公室幕僚王時思日前和陳致中碰面,對于陳致中是否知悉認罪是代表兩人事前已明知不法所得,還代為處理、洗錢,陳致中卻表示,他們幫母親處理資金時,并不知悉相關(guān)款項的來源,更不可能認為是“不法所得”。
報道稱,陳致中夫婦日前接受檢方秘密偵訊,據(jù)指出已提供檢方查證6億元(新臺幣,下同)資金流向的數(shù)據(jù),特偵組正循線調(diào)查,查明這6億元究竟是否真是企業(yè)的賄款,特偵組初步?jīng)Q定,若陳致中提供的線索屬實,加上這6億真的是贓款,檢方才愿意協(xié)商。
臺檢方也懷疑,扁家海外另外藏有其它巨款,春節(jié)過后將再傳陳致中夫婦到案,如果兩人愿意供出扁家其它金錢流向,檢方將同意認罪協(xié)商效力,適用于“二次金改”弊案等其它偵辦中案件。(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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