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月21日消息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夫婦今天在法庭上當(dāng)庭表示愿意認(rèn)罪,陳致中并代母親吳淑珍向社會表示道歉。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家四弊案從19日起連續(xù)3天召開準(zhǔn)備程序庭,21日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洗錢案,傳喚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和陳水扁妻舅吳景茂等被告,開庭不到1小時,陳致中夫婦和吳景茂均表示愿意認(rèn)罪,企圖換得減刑或緩刑。
陳致中在法庭上也提出六點聲明:一、國泰世華5.7億元新臺幣匯回;二、瑞士7億元匯回臺灣;三、愿交代國泰世華銀行的資金流向;四、愿意交代吳淑珍放在他處的6億元資金;五、并無日本或他地賬戶;六、請求審判以外的協(xié)商。
陳致中并表示,他要代母親吳淑珍向社會表示道歉,同時他也幫吳淑珍傳達(dá),以后開庭的傳喚吳淑珍都會出庭。
此前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公務(wù)機要費案,吳淑珍多次以身體不好為由請假;法院將于2月10、11日下午2時30分,再度傳喚吳淑珍,召開準(zhǔn)備程序庭。(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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