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月16日消息 據(jù)臺“今日新聞”報道,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被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打耳光事件,除了讓管碧玲被送臺灣“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處分并停權外,洪秀柱也控告管碧玲涉嫌傷害、公然侮辱。該案今天下午在臺北地方法院第二次開庭,但管碧玲并未出庭。洪秀柱不滿指出,自從發(fā)生這起事件后,管碧玲從未表達一絲絲善意。洪秀柱表示,除非管碧玲登報道歉,她才會考慮撤消控告。
據(jù)臺媒報道,2008年10月22日,管碧玲和洪秀柱發(fā)生沖突,管碧玲一個巴掌打在洪秀柱臉上。事隔兩個半月,臺灣“立法院紀律委員會”1月9日建議,對管碧玲處以停權三個月的處分。
據(jù)臺媒了解,過去臺灣“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唯一處分成案的案例是羅福助打李慶安案,羅福助當時被停權了6個月。這次處分管碧玲,需要院會三分之二“立委”同意,能不能進行處罰,現(xiàn)在還很難說。
不滿被管碧玲打耳光,洪秀柱提出控告管碧玲涉嫌傷害和公然侮辱,今天下午,臺北地方法院第二度開庭,但管碧玲因身體不適并未出庭。
對于管碧玲未能出庭,洪秀柱今天表示,民進黨說謊成性,管碧玲今天以腿傷要動手術為借口不出庭,而前天在臺灣“立法院”,她還健步如飛。
洪秀柱除批評管碧玲不知悔改外,也強調如果管碧玲要她撤除控告,就必須登報道歉。(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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