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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邱義仁50萬元交保 限制出境出海

2008年12月19日 15:21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9日消息 據(jù)臺灣“TVBS”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經(jīng)過15分鐘庭訊,法官作出判決,邱義仁以5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報道稱,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機密外交”案,上午第4度提訊在押被告,原陳水扁當局“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由于邱義仁已遭羈押50天,律師向地方法院聲請撤銷羈押,也當面向檢察官要求保釋。檢察官訊問后決定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庭訓后裁定邱義仁以50萬元交保,并限境、限制出海。

 

  報道稱,由于邱義仁在臺灣沒有親人,截至下午3點,還沒有人前去具保,為此辯護律師還在努力。(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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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楊云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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