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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開案更一審下月宣判 陳水扁女婿被檢方求刑8年

2008年10月24日 07:54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10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開案”更一審23日在臺“高等法院”第3次開庭,歷經11小時庭訊后,合議庭宣布將于11月13日更一審宣判。由于檢方認為全案所涉不法所得超過新臺幣1億元,因此對陳水扁親家趙玉柱、女婿趙建銘等人求處8年到9年不等徒刑。

  據報道,臺“高院”合議庭23日進行言詞辯論,庭訊中兩名被告趙玉柱和趙建銘父子不斷替自己喊冤,趙建銘還說“自己只是個傳聲筒”,和小舅子陳致中夫妻返臺時說的“我們只是被支配的角色”如出一轍;趙玉柱則舉起右手發(fā)誓自己是冤枉的,并說“趙建銘他懂個屁,人家叫他去吃飯就去,人家說什么就做什么”。

  臺“高檢署”檢察官莊正當庭計算出被告等人的不法所得超過新臺幣1億元,因此依違反“證交法”,對趙建銘求刑8年、游世一求刑8年半、蘇德建9年;趙玉柱部分,檢方在違反“證交法”部分對他求刑8年,業(yè)務侵占的部分求刑4年。

 

  報道指出,臺開案因陳水扁親家、女婿涉案而受到關注,一審時法官認定趙玉柱、趙建銘父子與游世一等人犯罪所得僅為427萬7836元新臺幣,與二審認定逾1億元新臺幣相差甚遠,由于對犯罪所得金額認定不同,4人的刑期也往上修正,至少都判7年,蘇德建、游世一兩人更是從一審的4年3個月增加為7年6個月、7年2個月。全案經上訴,臺“最高法院”認為,二審的高院判決中沒有將趙建銘等人的犯罪所得計算清楚,1億元親臺幣的金額是否包括全部犯罪所得還有疑慮,因此撤銷高等法院重判趙建銘8年的判決,發(fā)回更審。(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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