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國民黨“立委”邱毅在2006年爆料,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和兒子陳致中在美國擁有豪宅以及賬戶,遭到陳致中控告加重誹謗,附帶民事賠償新臺幣1元;全案26日下午5時由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邱毅獲判無罪。
報道稱,法官認(rèn)為,邱毅沒有誹謗故意,而且已經(jīng)盡了查證的義務(wù)。法官表示,雖然邱毅的用字遣辭有一點夸張,但既然沒有刻意誹謗之意,就沒有逾越言論自由的范圍。(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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