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家住高雄市的男子尤元君,去年兩度打電話給臺北市警方,揚言要在陳水扁辦公室放炸彈。經(jīng)臺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尤某觸犯恐嚇公眾罪,判其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報道稱,尤元君于去年9月間,撥打家中電話到臺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的勤務(wù)中心,揚言要把炸彈放在陳水扁辦公室。2個月后,尤某故技重施,再度打電話到該分局勤務(wù)中心,向值勤警察恫嚇,要把炸彈放在陳水扁辦公室附近。
事后警方調(diào)查電話紀(jì)錄,查出撥打恐嚇電話的人是尤元君,檢方偵辦時,雖然尤某辯稱打電話時已喝醉,不知說了什么話,但檢方仍依恐嚇公眾罪嫌將他起訴。
臺北地院審酌尤某一時失慮才犯罪,犯后坦承犯行,也有悔悟之心,因此依恐嚇公眾罪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高大林)
[ 責(zé)任編輯:高大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