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mào)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臺北地院降低力霸案四被告保釋金 王令麟仍收押

2008年04月03日 17:08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力霸集團掏空案被告,力霸創(chuàng)辦人王又曾的胞弟王事展,兒子王令一、王令臺交保金各降為5000萬元(新臺幣,下同),王令僑則降為3000萬元,必須在4月8日下班時間前辦理交保,同時限制出境、限制住居、限制出海;但王令麟仍遭收押。

  臺北地方法院今年2月起3度裁定王家4人各以1.5億元交保,由于金額過于龐大,王家人一直無法順利辦理交保。另一方面,臺灣“高等法院”也三度將全案發(fā)回更裁。臺北地方法院在今天下午約4時作出降低保釋金的更裁。(高大林)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黄骅市| 绥宁县| 深泽县| 志丹县| 海兴县| 荥经县| 平定县| 芦溪县| 绍兴县| 乐陵市| 三门峡市| 泽州县| 景泰县| 满城县| 城固县| 无锡市| 扶风县| 青阳县| 新余市| 新昌县| 普兰店市| 罗山县| 林西县| 新晃| 冷水江市| 县级市| 河西区| 东城区| 高密市| 临沧市| 吉木乃县| 垦利县| 陇西县| 滦南县| 都江堰市| 芒康县| 莱西市| 施甸县| 房产| 青铜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