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當局“經濟部長”陳瑞隆今晚公布臺灣“中油”假油事件懲處名單,“中油”董事長潘文炎與總經理陳寶郎各記過一次,加上“中油”已自行將發(fā)言人曹明撤換職務,以及油品營銷部執(zhí)行長江中鎮(zhèn)與臺北營業(yè)處處長林榮烈各記過兩次,這次總計處分5人。
陳瑞隆表示,這次“中油”民營加盟站擅自添加甲醇事件,臺當局“經濟部”對于消費者的損失表達歉意,這次“中油”處理方式不夠完善,也造成消費者莫大的損失,因此“經濟部”將潘文炎以及陳寶郎各記過一次。
陳瑞隆指出,針對臺“能源局”的懲處名單將在本周內提出,最主要是針對查明過程是否有失誤,例如本來應該要采取下一個動作,但是拖延導致發(fā)生失誤等。
陳瑞隆表示,“中油”將成立單一窗口讓民眾申訴,“中油”必須盡最大責任來賠償。
至于媒體報導“中油”今年的績效獎金將發(fā)到四個半月,針對假油事件是否會影響到績效,陳瑞隆響應表示,績效獎金是以去年整體營運狀況而定,不會受到此事影響。(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