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一份由臺當局警政單位提供的資料指出,由于明年“立委”選舉將屆,今年臺灣“立法院”內(nèi)共有47名“立委”申請隨扈,使用警力多達51人次,由于申請的時間都長達數(shù)月甚至1整年,讓外界不免有浪費警力的質(zhì)疑。
報道稱,臺當局警政單位是根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為“立委”提供必要的隨扈警力。“立委”申請隨扈保障自身安全本來無可厚非,但許多“立委”為了省下助理薪水,把隨扈當助理用,背東西、帶資料、接電話等情形不勝枚舉,簡直就當私人秘書用,更夸張的還有兩地各申請一個,有人甚至同時申請兩名隨扈。
報道指出,更惹人非議的是,“立委”及民代隨扈往往一申請就是兩、三年,卻未見臺當局警政單位管制,而這些民代的隨扈們,在老板的保護傘下,往往為所欲為,風紀問題不斷,最后不但沒有將老板保護好,自己卻先成為階下囚。
報道分析,盡管臺當局警政單位說得義正嚴辭,而事實上“立委”隨扈惹出是非一大堆,但臺當局警政單位對于“立委”的申請也幾乎照單全收,說穿了還是因為“立委”掐著預算。此外警方擔心遭到民代質(zhì)詢的炮火,多數(shù)都會依其要求,提供其指定人選,警察已淪為這些民代帶槍的私人保安員,甚至是警政首長與民代間利益交換的代價。(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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