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深入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習近平這樣說
【學習小組按】
日前,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必須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提出“深入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的明確要求。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圍繞宗教問題和宗教工作發(fā)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今天,小組摘編部分內容,供各位組員學習。
2021年12月3日至4日,全國宗教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習近平出席會議并發(fā)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丁海濤攝
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宗教同所在社會相適應是宗教生存發(fā)展的趨勢和規(guī)律
歷史地看,宗教同所在社會相適應是宗教生存發(fā)展的趨勢和規(guī)律。無論本土宗教還是外來宗教,都要不斷適應我國社會發(fā)展,充實時代內涵。
——在中央統(tǒng)戰(zhàn)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5月18日)
★宗教問題始終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必須處理好的重大問題
宗教問題始終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必須處理好的重大問題,宗教工作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關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發(fā)展,關系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關系社會和諧、民族團結,關系國家安全和祖國統(tǒng)一。
——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宗教的發(fā)展規(guī)律在于“和”
宗教的發(fā)展規(guī)律在于“和”。任何宗教的生存發(fā)展,都必須同所在社會相適應,這是世界宗教發(fā)展傳播的普遍規(guī)律。藏傳佛教的發(fā)展,要有利于人民生活改善,有利于社會穩(wěn)定。宗教要和順、社會要和諧、民族要和睦。
——在西藏拉薩考察時強調(2021年7月22日)
★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眾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2021年12月3日至4日)
必須警惕宗教滲透的危險
★必須警惕宗教滲透的危險
現在,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群眾數量增長很快。我們對這個問題要慎重對待。我國憲法法律保障公民信仰宗教的權利,但必須警惕宗教滲透的危險,警惕帶有政治意圖的宗教訴求。
——在中央統(tǒng)戰(zhàn)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5月18日)
★把信教群眾緊緊團結在黨的周圍
維護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必須依靠包括少數民族群眾在內的各族人民。同樣,不能因為我們共產黨人是無神論者,不能因為有宗教極端勢力特別是有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就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打入另冊。敵對勢力越是想借民族、宗教問題做文章,我們就越是要讓各族群眾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把信教群眾緊緊團結在黨的周圍。
——在中央統(tǒng)戰(zhàn)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5月18日)
★防范宗教極端思想侵害
要堅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防范宗教極端思想侵害。要高度重視互聯網宗教問題,在互聯網上大力宣傳黨的宗教理論和方針政策,傳播正面聲音。
——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宗教活動應當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范圍內開展
宗教活動應當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范圍內開展,不得損害公民身體健康,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職能和社會生活。
——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2021年12月3日至4日)
深入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
★支持宗教界對宗教思想、教規(guī)教義進行符合時代進步要求的闡釋
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用中華文化浸潤我國各種宗教,支持宗教界對宗教思想、教規(guī)教義進行符合時代進步要求的闡釋,堅決防范西方意識形態(tài)滲透,自覺抵御極端主義思潮影響。
——在中央統(tǒng)戰(zhàn)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5月18日)
★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引領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
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引領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良傳統(tǒng),用團結進步、和平寬容等觀念引導廣大信教群眾,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義、禮儀制度的同時,深入挖掘教義教規(guī)中有利于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健康文明的內容,對教規(guī)教義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fā)展進步要求、符合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闡釋。
——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我國宗教深深嵌入擁有5000多年歷史的中華文明
我國宗教無論是本土宗教還是外來宗教,都深深嵌入擁有5000多年歷史的中華文明,深深融入我們的社會生活。要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支持我國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
——在寧夏銀川考察時強調(2016年7月19日)
★深入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
要深入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引導和支持我國宗教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增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
——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2021年12月3日至4日)
黨的宗教工作的本質是群眾工作
★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
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是世界大多數國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必由之路。盡管宗教信仰是個人的私事,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首先是國家公民,宗教團體、宗教場所、宗教活動涉及公共利益,遵守憲法法律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不允許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在中央統(tǒng)戰(zhàn)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5月18日)
★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隊伍建設
宗教團體是黨和政府團結、聯系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要為他們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尊重和發(fā)揮他們在宗教內部事務中的作用,努力建設政治上可信、作風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質領導班子。要堅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關鍵時起作用的標準,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隊伍建設。
——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同宗教界結成統(tǒng)一戰(zhàn)線
在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下,同宗教界結成統(tǒng)一戰(zhàn)線,是我們黨處理宗教問題的鮮明特色和政治優(yōu)勢。要堅持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觸、多談心、多幫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過解決實際困難吸引人、團結人。
——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2016年4月22日至23日)
★黨的宗教工作的本質是群眾工作
黨的宗教工作的本質是群眾工作。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在政治上經濟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黨執(zhí)政的群眾基礎。既要保護信教群眾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最大限度團結信教群眾,也要耐心細致做信教群眾工作。
——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強調(2021年12月3日至4日)
整理/鐘祺
編輯/九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