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5人涉非法集結罪押后至7月15日再審
今日(15日)下午,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chuàng)辦人黎智英與另外14名反對派分子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就多項非法集結的指控再被提審。
黎智英與另外有14個反對派分子涉及去年多次組織未經批準的“反修例”游行,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其中黎智英被控2項組織未經批準的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罪,有關案件定于今日下午于香港西九龍法院審理。
最終,案件被押后至7月15日再審,若罪成,黎智英等人最高可判監(jiān)禁5年。審理期間,控方指控黎智英等被告有潛逃風險,曾要求各被告遵守更嚴苛保釋條件,但最終各人準以原有條件保釋。(總臺記者 周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