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外賣訂單 讓警方鎖定25層高空拋物“黑手”
紙屑到處“紛飛”、果核砸傷腦門、外賣盒從天而降……高空拋物,丟掉的是文明,帶來的是隱患,一個看似不起眼的小東西,一旦從高空墜下,引發(fā)的后果可能就不堪設(shè)想。近日,南京建鄴公安分局雙閘派出所接報一起高空拋物造成他人財產(chǎn)損失的事件,最終民警找到了這位高空拋物“肇事者”,對其批評教育后,讓其罰寫了“檢討書”。
家住建鄴區(qū)某小區(qū)一樓的張先生最近遇上了一件煩心事,家里陽光房的屋頂上經(jīng)常會有東西掉落砸在玻璃上,不是空的礦泉水瓶,就是一些生活垃圾,因為附近也沒有監(jiān)控,很是苦惱。
一天早上8點多,張先生再一次聽到了東西掉落聲,定睛一看居然是份外賣,里面殘余的湯汁不僅灑了一玻璃,由于湯汁過重,還把玻璃給砸出了一絲裂痕。這更讓張先生惱火了,勢必要找出這位“肇事者”。于是,民警便根據(jù)這份外賣訂單,“揪出了”這位高空拋物的“肇事者”。民警根據(jù)訂單地址,找到了張先生樓上25層的這位租客徐某。
面對民警的詢問,徐某坦白了事實,當天高空拋物確實是她所為,因為自己貪方便,就隨手往下亂扔了,現(xiàn)已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主動賠償了張先生玻璃維修費用300元。張先生礙于對方是個剛成年的小姑娘,且其一個人租房不容易,也就沒有再追究此事。
民警對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高空拋物不僅污染環(huán)境,還威脅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危害公共秩序,隨后,民警罰其書寫“檢討書”,希望徐某能對自己的行為有深刻的認識和反省。
警方提示,高空拋物如果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的,可以追究拋物者法律責任。如果造成的損失比較輕微,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治安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gòu)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通訊員 建公宣 記者 周茂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