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上合組織——構建區(qū)域命運共同體的有力實踐者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歐亞所代理所長 李自國
在國際局勢復雜多變的背景下,上合組織成立17年來對本地區(qū)的穩(wěn)定與發(fā)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它是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踐行者,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試驗田。
形成了相互尊重、睦鄰友好的新型國家關系。上合組織在成立之初,就確定了“上海精神”,即“互信、互利、平等、協(xié)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fā)展”。在這一精神指引下,該組織成員國之間形成了和平、合作、和諧的相互關系,形成了彼此尊重、睦鄰友好的良好氛圍,并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法律文件固定下來。這種好朋友、好鄰居、好伙伴的相互定位,為構建地區(qū)命運共同體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提出了全新安全理念,構筑了安全利益共同體。上合組織成立的初衷就是共同維護本地區(qū)和平、安全與穩(wěn)定 。17年來,上合組織逐步探索出新的集體安全合作模式。各方倡導并踐行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xù)的新安全觀,不僅使各成員國政治、軍事、安全互信水平大幅提升,還有效打擊了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三股勢力”,讓上合組織各國在國際局勢復雜多變的背景下保持了基本穩(wěn)定。上海合作組織通過了《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上海合作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等文件,并舉行了一系列“和平使命”等聯(lián)合反恐演習,有效地震懾和打擊了“三股勢力”。從中東的亂局和“伊斯蘭國”的肆虐,我們不得不說,上合組織在維護整個地區(qū)的安全與穩(wěn)定方面功不可沒。上合組織內各成員國事實上已然成為命運與共的安全共同體。
推動了經濟合作,形成了經濟利益共同體。經濟合作始終是上合組織的重要內容,2003年通過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并在此基礎文件之上不斷修訂,形成了各種落實“路線圖”,如《〈上海合作組織至2025年發(fā)展戰(zhàn)略〉2016-2020年落實行動計劃》、《2017-2021年上合組織進一步推動項目合作的措施清單》等。在多邊合作中,2014年9月,上合組織簽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xié)定》,上合組織與“一帶一路”倡議一起,不斷優(yōu)化著地區(qū)交通基礎設施,構建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與發(fā)展共同體。
人文合作潤物細無聲,相互認知悄然增強。上合組織成立后,每年都舉行一系列的人文交流活動,還組建了上合組織大學。近年活動則更加豐富,如舉辦了上合組織國際馬拉松賽、上合組織成員國“教育無國界”教育周等活動。盡管這些民心相通工作的效果不會立竿見影,但潤物細無聲。回頭看,與上合組織建立之初相比,各國民眾間的相互認知水平已大不一樣。2017年,根據(jù)俄羅斯民意調查機構“社會輿論”發(fā)布的報告,中國已經成為俄羅斯最友好、最親近的國家。同呼吸、共命運的社會基礎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