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法常務副院長山東調(diào)研:要借助重大熱點案件普法
中新網(wǎng)4月6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5日在山東調(diào)研時強調(diào),要借助重大、熱點案件宣傳法治觀念,普及法律知識,上好法治公開課。
司法引發(fā)的一些輿情,成因十分復雜
5日下午,沈德詠在山東省濟南市主持召開刑事審判工作調(diào)研座談會。
沈德詠說,近年來,人民群眾對法治和司法的關注度逐年提高,關注主體更加多元,關注焦點更加多樣,保護自身安全的訴求已經(jīng)逐步上升到維護人格尊嚴的高度。
“司法引發(fā)的一些輿情,成因十分復雜,司法機關必須反躬自省! 沈德詠分析稱,有的是裁判釋法說理不夠透徹清晰,讓人產(chǎn)生誤解;有的是案件審判過程不夠公開透明,導致外界質(zhì)疑;有的是觸及道德倫理,引發(fā)道德評判等等。
為此,他指出,各級法院要充分認識到人民群眾法治理念的提升對司法公正提出的更高要求,在新媒體環(huán)境下,要更加積極主動聽取社會公眾意見,認真回應人民群眾關切,以嚴謹?shù)姆ɡ碚蔑@司法的理性,以練達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以平和的姿態(tài)體現(xiàn)司法的溫度,努力形成輿論與司法的良性互動,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讓人民群眾從內(nèi)心認可并支持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的裁判。
要借助重大、熱點案件宣傳法治觀念,普及法律知識
沈德詠強調(diào),要借助重大、熱點案件宣傳法治觀念,普及法律知識,上好法治公開課,讓人民群眾樹立證據(jù)裁判、人權保障、程序公正等法治觀念、法治意識、法治規(guī)則,共同推進法治進程。
他要求,要始終堅持依法獨立公正審判,堅守司法公正的底線,通過公正高效的司法審判,讓人民群眾對司法裁判有更多信任感,對權利保障有更多獲得感,對法治建設有更多參與感。
資料圖: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司法審判不能違背人之常情
沈德詠強調(diào),刑事審判牽涉社會生活方方面面,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刑事審判工作貫徹法治原則,堅持嚴格司法,依法裁判,是不能動搖的原則,是必須堅守的底線。同時,要高度關注社情民意,將個案的審判置于天理、國法、人情之中綜合考量。
“我國有著數(shù)千年文化傳統(tǒng),天理、國法、人情是深深扎根人們心中的正義觀念,蘊含法治與德治的千古話題。所謂天理,反映的是社會普遍正義,其實質(zhì)就是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心所向關系到執(zhí)政根基!
沈德詠分析指出,法律在最大程度上體現(xiàn)了對社會正義的分配,一個案件的審判,首先要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正義;同時,要兼顧社會普遍正義。這體現(xiàn)了德治的要求,也體現(xiàn)了對民意的尊重,是講政治的表現(xiàn)。人情也是德治應有之義。
他強調(diào),講人情,不是要照顧某個人的私人感情,而是要尊重人民群眾的樸素情感和基本的道德訴求,司法審判不能違背人之常情。
“實現(xiàn)法理情的有機結合,既要靠完備的法律制度,更要靠法官的經(jīng)驗、智慧與良知!鄙虻略佒赋觯谛淌聦徟蓄I域,無論是制定司法政策,還是辦理司法案件,都要統(tǒng)籌兼顧法律正義和社會正義,堅守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努力探討和實現(xiàn)法理情的有機結合。
要注意體察案件背后的復雜社會因素
沈德詠強調(diào),辦理刑事案件首先要準確把握案件的基本事實,包括定罪事實和量刑事實等案件核心事實,堅持以事實為根據(jù),貫徹證據(jù)裁判原則,避免事實認定嚴重偏離客觀真相,確保案件質(zhì)量經(jīng)得起法律和實踐的檢驗。同時要認識到,任何刑事案件都并非孤立的事件,而是社會生活發(fā)生激烈沖突的結果。
因此,受訴法院不僅要關注案件本身的事實,還要注意分析案件發(fā)生的深層原因,深入了解和把握與案件有關的社會背景、前因后果、傳統(tǒng)文化、民情風俗等邊際事實。
沈德詠指出,做好新形勢下的刑事審判工作,既堅持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又要注意體察案件背后的復雜社會因素,科學研判案件隱含的各種風險,提高工作主動性和預見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資料圖:2016年12月26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任法官憲法宣誓活動。圖為沈德詠領誓。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依法獨立審判與尊重民意并不矛盾
沈德詠要求,要準確把握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尊重民意的關系。獨立審判與尊重民意并不矛盾,要堅持辯證法、兩點論,不能走極端、陷入主觀主義和教條主義,堅決防止一強調(diào)獨立審判就不考慮人民群眾的期望和關切,一強調(diào)傾聽群眾呼聲就放棄獨立審判的原則和要求。
一方面,要堅持依法獨立審判的司法原則,始終保持理性、客觀、冷靜的司法態(tài)度,對案件的處理做到實事求是,決不能做出違反事實和法律的裁判。
另一方面,要堅持司法的民主性,堅持司法的群眾路線,通過暢通司法公開的渠道,認真傾聽人民群眾訴求,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在人民群眾的參與、見證和監(jiān)督下以真誠善意的態(tài)度,審慎行使司法審判權,努力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司法機關的公正無偏。
要將更多精力放到嚴格司法、公正裁判上來
沈德詠要求,要努力實現(xiàn)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各級法院在追求“兩個效果”相統(tǒng)一時,必須堅持法律效果優(yōu)先,決不能為片面追求所謂的社會效果而犧牲法律效果。
“司法的社會效果是建立在依法裁判基礎上自然形成的一種司法公信。新聞宣傳有擴大、深化法律效果、爭取良好社會效果的功能作用。但任何時候法律效果都是前提、是基礎,沒有良好的法律效果,良好的社會效果就無從談起。”
鑒于此,沈德詠強調(diào),各級法院要將更多的精力放到提高司法審判能力上來,放到嚴格司法、公正裁判上來,放到講求司法公信和法律效果上來;同時要注意通過以案釋法,入情入理的新聞宣傳,培育和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和法律觀念,促使群眾信仰法律,尊重法律和司法的權威,確保司法裁判最大限度地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充分發(fā)揮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的重要引領作用。
據(jù)悉,當日,山東省委書記劉家義,省委常委、秘書長于曉明,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青島市委書記張江汀會見了沈德詠一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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