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路上按】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高度重視全面從嚴治黨,站在黨和國家全局的高度,圍繞嚴明黨的紀律和規(guī)矩,發(fā)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加強黨的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了思想指導和行動指南。認真學習貫徹這些重要論述,對于全黨深刻認識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極端重要性,準確把握紀律建設的基本要求,貫徹執(zhí)行新修訂的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guī)矩論述摘編》,由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書中收入200段論述,摘自習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6日至2015年10月29日期間的講話、文章等40多篇重要文獻。許多論述是第一次公開發(fā)表。其中,該書第七篇重點闡述“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強化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精彩論述如下:
黨的各級組織要自覺擔負起執(zhí)行和維護政治紀律的責任,加強對黨員遵守政治紀律的教育。對大是大非問題要有堅定立場,對背離黨性的言行要有鮮明態(tài)度,不能聽之任之、置身事外。發(fā)現(xiàn)違反政治紀律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提醒和糾正,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要堅決制止。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加強對政治紀律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嚴明政治紀律,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134頁
各級黨組織必須明白,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干部的監(jiān)督,是對干部的愛護。放棄了這方面責任,就是對黨和人民、對干部的極大不負責任。黨教育培養(yǎng)一名領導干部不容易,一旦在廉政方面出了問題,黨組織多年的培養(yǎng)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毀于一旦。各級黨組織一定要負起責任,敦促教育干部廉潔自律,不能放棄責任。
——《依紀依法嚴懲腐敗,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138頁
要加強對干部經常性的管理監(jiān)督,形成對干部的嚴格約束。沒有監(jiān)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組織上培養(yǎng)干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監(jiān)督好,讓他們始終有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覺。對干部經常開展同志式的談心談話,既指出缺點不足,又給予鞭策鼓勵,這是個好傳統(tǒng),要注意保持和發(fā)揚。
——《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342頁
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要把從嚴管理干部貫徹落實到干部隊伍建設全過程。要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jiān)督,讓每一個干部都深刻懂得,當干部就必須付出更多辛勞、接受更嚴格的約束。沒有這樣的思想準備和覺悟,就不要進入干部隊伍。對干部身上出現(xiàn)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糾正,這是愛護干部,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更不能哄著、護著,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問題。
——《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350頁
黨要管黨,首先是黨委要管、黨委書記要管。黨委書記要在其位、謀其政,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注重充分發(fā)揮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統(tǒng)籌各方力量,加強調查研究,努力破解工作難題。各級黨的工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分工狠抓各項工作落實,確保管黨治黨任務落到實處。
——《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354頁
各級黨委和政府,各級領導干部,在出現(xiàn)侵害群眾利益、違反黨紀國法的事情時,一定不要護著掩著,要表明堅決反對的態(tài)度。有的干部胡作非為、貪贓枉法、欺壓百姓,你去護著他干什么?很多事情,開始很小,結果越鬧越大。有的同志可能是怕影響政績、影響形象。我這里說清楚,如果出了問題,情況清楚并且是明顯錯誤的,有關黨委必須第一時間表明態(tài)度,對護著掩著的反而要追究責任。
——《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8月19日)
按照黨章規(guī)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從總體上講,這種雙重領導體制自黨的十二大確立以來發(fā)揮了積極作用,是基本符合黨情國情的。同時,實踐中也出現(xiàn)了一些不適應、不協(xié)調問題,特別是查辦腐敗案件時受到的牽制比較多。有的地方擔心查辦案件會損害形象、影響發(fā)展,有時存在壓案不辦、瞞案不報的情況。大家在一口鍋里吃飯,很難監(jiān)督別人。對地方紀委來說,同級監(jiān)督忌諱也不少,這些年發(fā)生的一把手腐敗問題,很少有同級紀委主動報告的。有的地方紀委領導甚至對反映同級黨委領導干部問題的同志說:你不要講了,我什么也沒有聽見。這種現(xiàn)象很不正常,必須有所改變。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增強權力制約和監(jiān)督效果,必須保證各級紀委監(jiān)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這次三中全會提出,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明確規(guī)定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這既堅持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堅持了黨管干部原則,又保證了紀委監(jiān)督權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各級黨委要把思想統(tǒng)一到三中全會精神上來,認真落實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舉措,自覺接受紀委監(jiān)督,支持和保障紀委履行職責。這種體制機制改革既是黨和人民對各級紀委的信任,更是紀委沉甸甸的政治責任。各級紀委要堅持黨委統(tǒng)一領導,更好發(fā)揮黨內監(jiān)督專門機關作用。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jiān)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責任、落實責任。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這次三中全會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jiān)督責任。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為什么要強調黨委負主體責任?是因為黨委能否落實好主體責任直接關系黨風廉政建設成效,F(xiàn)在,有的黨委對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落實不力,有的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每年開個會、講個話,或簽個責任書就萬事大吉了;有的對錯誤思想和作風放棄了批評和斗爭,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監(jiān)督,放任一些黨員、干部滑向腐敗深淵;還有的領導干部只表態(tài)、不行動,說一套、做一套,甚至帶頭搞腐敗,帶壞了隊伍,帶壞了風氣。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黨委的主體責任是什么?主要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xiàn)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執(zhí)紀執(zhí)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必須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常研究、常部署,抓領導、領導抓,抓具體、具體抓,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各級紀委要履行好監(jiān)督責任,既協(xié)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xié)調反腐敗工作,又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經常進行檢查監(jiān)督,嚴肅查處腐敗問題。最近,中央紀委根據巡視了解的情況,派負責同志同一些省部級領導干部談了話,進行告誡,效果不錯。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簽字背書,做到守土有責。出了問題,就要追究責任。決不允許出現(xiàn)底下問題成串、為官麻木不仁的現(xiàn)象!不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黨和人民事業(yè)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個地方腐敗問題嚴重,有關責任人裝糊涂、當好人,那就不是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極腐敗現(xiàn)象面前當好人,在黨和人民面前就當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中央紀委要抓緊完善并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辦法,對每一個具體問題都要分清黨委負什么責任、有關部門負什么責任、紀委負什么責任,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jiān)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對那些領導不力、不抓不管而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屢屢出現(xiàn)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不管是誰,只要有責任,都要追究責任。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對巡視發(fā)現(xiàn)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反饋給地方、部門、企事業(yè)單位黨委黨組,督促落實主體責任,抓早抓小,堵塞制度漏洞。主要負責同志要種好自己的責任田,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對巡視整改不到位的地方、部門和單位,要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對整改情況要通過適當方式接受黨內和社會的監(jiān)督,增強群眾信心,提高巡視實效。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二〇一三年下半年中央巡視組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4年1月23日)
從巡視看問題,再次印證了黨中央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的判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十分緊迫。要正視嚴峻的形勢,嚴肅紀律,嚴懲腐敗,堅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jiān)督責任。有問題并不可怕,怕的是對問題麻木不仁,要對癥下藥,亡羊補牢,未為晚矣。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二〇一三年下半年中央巡視組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4年1月23日)
有的黨組織沒有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擔當起來,黨員領導干部黨的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松弛。一些地方長期不查辦案件,一查就是窩案串案;有的領導干部對黨的政策陽奉陰違;有的地區(qū)一些基層組織處于癱瘓狀態(tài)。這些問題解決不好,黨的建設就會出大問題。在貫徹三中全會精神的情況下,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情況下,要三令五申,明確“一崗雙責”,樹立黨的觀念。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4年6月26日)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