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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民經紀人”翟巖民顛覆國家政權獲刑 稱認罪悔罪

2016年08月03日 08:53:38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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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翟巖民擦拭淚水。視頻截圖

  昨天,曾經名噪一時的“訪民經紀人”翟巖民,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天津二中院出庭受審。法院經過3個多小時的公開開庭審理,當庭宣判,判處翟巖民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翟巖民當庭表示不上訴,并表示今后要與不法人員劃清界限。

  1961年出生的翟巖民,原是河北香河人,現為北京無業(yè)人員。據檢方指控,翟巖民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在顛覆國家政權故意的支配下,2012年以來,多次在互聯網上發(fā)表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后加入胡石根擔任長老的“地下教會”。他與胡石根、周世鋒、李和平等人密謀策劃,組織指揮一些訪民,通過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政府等方式,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在昨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被告人犯罪主觀故意及相互勾連、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炒作一系列熱點案事件,煽動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抗國家政權機關等進行了舉證質證?剞q雙方圍繞被告人在犯罪過程中是否為首要分子,罪行是否重大,是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并認罪悔罪等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情節(jié)等發(fā)表了意見。

  經過審理,法院認定翟巖民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但其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本人及其他涉案人員的犯罪事實,檢舉他人犯罪線索經查屬實,能夠深刻認識自己的行為性質和社會危害,有坦白、立功和悔罪表現。法官當庭宣判,判處翟巖民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翟巖民表示認罪悔罪,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當天,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學者、律師以及境內外媒體記者等共48人參加了旁聽。

  □庭審

  翟巖民:“沒想到會判這么輕”

  昨天上午8點半庭審開始時,被帶進法庭的翟巖民神情平和,在回答法官、公訴人和辯護人的問題時都十分簡潔,對公訴人的指控和舉證均表示無異議。在辯護律師問其是否受到刑訊逼供時,翟巖民在庭上明確表示,公安機關未對他進行過刑訊逼供,他的供述完全出于自愿。

  當辯護人問起翟巖民的家人情況時,此前一直比較平和的他一度哽咽。他說父親已經97歲,自己卻不能在身邊照顧。他的兒子已經27歲了還沒有結婚,兒子還一度因為此事與他發(fā)生爭執(zhí),“我對不起家人”。

  在最后的陳述中,翟巖民說已經認識到其所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性質的嚴重性,“我深感對不起國家,更對不起家人,追悔莫及”,今后將堅決與不法律師、鬧事人員劃清界限。他希望法庭能給他一次改正錯誤重新做人的機會,他愿意現身說法,以自己的深刻教訓警醒世人,看清境外敵對勢力和國內一些別有用心人員的丑惡嘴臉,不要被他們標榜的所謂“民主”“人權”“公益”等蒙蔽。

  庭審結束后,翟巖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沒想到會判這么輕”。翟巖民說,他的身體狀況很好,今后他會遠離原來圈子里的人,跟他們斷絕一切來往,“也希望那些還在執(zhí)迷不悟的人趕快幡然悔悟”。翟巖民說,他有經商的經歷,以后還會試著做些生意。

  □起底

  將慶安事件炒作成“槍殺訪民”

  今年55歲的翟巖民(曾用名翟浩),微博網名“京A翟巖民”“翟巖民”。2002年以來,翟巖民先后辦過調查公司、咨詢公司和醫(yī)療器械公司,均因種種原因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翟巖民說,他在一次生意失敗中結識了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接受了他們思想上的灌輸和滲透,現在想起來“痛心疾首”。

  2013年五六月份,翟巖民無意中進了一個叫“玫瑰群”的社交平臺群,群里經常有一些含有“推墻思想”、“和平轉型”等內容的帖子,詆毀和質疑社會體制,意圖搞亂社會、顛覆國家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后來,他認識了胡石根,并加入后者所在的“地下教會”。胡石根常在“教會”宣傳所謂的“推墻思想”、“顏色革命”等,并鼓動翟巖民多參加敏感案事件的聲援、圍觀。

  2015年2月1日,翟巖民在北京“七味燒”餐廳參加由胡石根、周世鋒、李和平等15人參與的聚會,圍繞“律師如何介入勞工運動”和“律師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議題進行商議。證據顯示,胡石根提出“公民力量壯大、統(tǒng)治集團內部分裂、國際社會介入”系國家轉型的三大因素,“轉型、建國、民生、獎勵、懲罰”系建設未來國家的五大方案。翟巖民對胡石根等人的言論積極響應,并提出挑選有經驗的人安插到“勞工運動”中,以形成對抗政府的勢力。

  “‘七味燒’聚會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吃飯。”翟巖民說,這是一次交流、討論“推墻思想”的重要會議,就是以飯局為幌子,實際上是把周世峰、李和平這樣的律師,胡石根這樣的“民運”領袖,他這樣的“民運”行動派召集在一起談論“推墻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產黨。在會上,與會人員對2014年的“推墻”運動進行總結,對2015年進行策劃,制定策略、方向。

  在“推墻思想”的“指導”下,翟巖民在一起起敏感案事件的炒作、聲援中,甘愿做起組織和指揮訪民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的“沖鋒隊長”。

  2015年5月,黑龍江發(fā)生“慶安事件”,民警依法履行職責最終被炒成“槍殺訪民”。事后翟巖民供述,這都是他們“維權圈”的人干的。在律師謝某某提出炒作慶安槍擊案,同時與其他5名律師到慶安火車站打橫幅,并將照片、視頻上傳到網上,持續(xù)將話題推熱后,翟巖民組織各地“訪民”,分5批次前往慶安“聲援”。在訪民被當地公安機關治安拘留期滿回京后,翟巖民還專門設宴為“慶安的勇士們”慶功。

  “把事情炒起來以后,律師、‘公民’、訪民在網上繼續(xù)炒作,由律師、‘公民’開會對事件進行組織、策劃、預謀,決定具體分工。我負責現場總指揮,對抗現今的法律,抹黑公安機關形象,把事情炒大,引起更多的人圍觀此事,百姓上街,造成官民沖突,讓國際社會介入,推翻共產黨領導,進行顏色革命!钡詭r民說。

  □鏈接

  ■公訴機關指控的6起犯罪事實

  ◎2014年3月22日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公安局對擾亂社會秩序的相關人員行政拘留。同年3月24日至29日,翟巖民作為現場協調人,組織他人先后在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七星拘留所門前集會示威,舉牌滋事,靜坐守夜,無理要求釋放被拘留人員。事后,翟巖民捏造事實進行造謠誹謗,抹黑政府形象,并在互聯網上惡意炒作,鼓吹違法人員為“反獨裁反暴政追求民主憲政義士”,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國家政權機關的仇視。

  ◎2014年5月河南鄭州公安局依法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相關人員立案偵查。同年7月初至8月1日,翟巖民作為總協調人,策劃并組織大量訪民,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門前非法聚集,拉掛橫幅,靜坐絕食,無理要求釋放在押人員,并在互聯網上惡意炒作,詆毀、攻擊國家政權機關,造成惡劣的政治影響。

  ◎2015年2月1日翟巖民在北京朝陽區(qū)“七味燒”餐廳,參加由胡石根、周世鋒、李和平等15人參與的聚會,圍繞“律師如何介入勞工運動”和“律師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議題進行商議。胡石根提出“公民力量壯大、統(tǒng)治集團內部分裂、國際社會介入”系國家轉型的三大因素,“轉型、建國、民生、獎勵、懲罰”系建設未來國家的五大方案。翟巖民對胡石根等人的言論積極響應,并提出挑選有經驗的人安插到“勞工運動”中,以形成對抗政府的勢力。

  ◎2015年2月至4月在蘇州虎丘區(qū)法院、蘇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因拆遷導致兩人死亡的故意傷害案件期間,翟巖民指使劉星(另案處理)糾集他人到蘇州非法聚集炒作。劉星等人先后在上述人民法院門前沖闖警戒線,拉橫幅滋事。翟巖民多次在互聯網上歪曲事實、惡意炒作,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政府的仇視。

  ◎2015年5月2日黑龍江慶安火車站候車室一襲警人員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擊斃。事件發(fā)生后,翟巖民在胡石根授意下,在互聯網上惡意炒作并組織劉星等人分批次前往慶安,在火車站廣場、縣政府門前非法聚集,舉字幅,散發(fā)傳單,攻擊政府,混淆視聽,煽動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抗國家政權機關。

  ◎2015年6月翟巖民指使劉星組織人員到山東省濰坊市非法聚集,炒作一起貪污案件。劉星等人在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以舉標語、打橫幅等方式聚眾滋事,詆毀、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綜合新華社報道

  (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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