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qū)的聲明
圖表:東海防空識別區(qū)劃設示意圖 新華社發(fā)
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guī)則》,宣布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qū)。具體范圍為以下六點連線與我領海線之間空域范圍:北緯33度11分、東經121度47分,北緯33度11分、東經125度00分,北緯31度00分、東經128度20分,北緯25度38分、東經125度00分,北緯24度45分、東經123度00分,北緯26度44分、東經120度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