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雷政富案”關系密切的趙紅霞,日前因涉嫌敲詐勒索,已由重慶市公安局移送至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人民網(wǎng)昨日傍晚發(fā)布的簡短消息稱,此案兩名“被害人”共計被勒索500萬元。其中雷政富被勒索300萬元,另一官員被勒索200萬元。
案件事實自然還有待法院的審理查明,有哪些人涉案、涉案金額多少,在程序上還仍然“待定”。
就本案來說,趙紅霞看起來似乎是案件的核心,但實際上,她甚至連主角都算不上。她與她的雇傭者,究竟是共同犯罪關系,還是相互利用關系,這都需要相應的證據(jù)來撥云見日。當然,趙紅霞不是“俠女”,她理當為自己的行為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不過,這并非問題的關鍵。公眾更關心的還是“雷政富們”的罪與罰。相比起趙紅霞被移送起訴的公開與神速,“雷政富們”似乎還神隱于“立案調(diào)查”之中。
“雷政富們”被立案調(diào)查已長達5個多月,一直沒有向公眾展示案件進展,只能進一步加劇社會各界對此的猜疑。在趙紅霞都已經(jīng)移送檢方之際,“雷政富們”的調(diào)查,如果繼續(xù)長時間沒有結論,最終傷害的自然是公眾對反腐敗的信心。
今天,公眾不會答應“雷政富們”再次逃離法網(wǎng)!安谎乓曨l案”并不是趙紅霞一人的獨角戲,對于關注此案以及關注中國反腐敗進程的人們來說,有太多的疑惑和隱憂,需要這一個案的依法查處來解答。
與此同時,急需推進的是反腐的法治化,而且要行勝于言。與審判的被動屬性不同,反腐敗是一項主動的權能,職能部門理當廣開言路、廣建渠道,積極打通社會監(jiān)督通往依法查處的有效途徑。常態(tài)化的反腐,既包容公眾的舉報,又依托于執(zhí)法者的日常工作。有了后者,公眾對公權力的信任度才能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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