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被賣嬰童仍未尋回,警方希望知情人士能夠提供線索。
為了大兒子的獨生子女證,一對狠心的父母厚此薄彼,將自己出生僅十日的二兒子以40008元的價格賣給他人。10月31日,樂清市公安局虹橋派出所破獲一起拐賣婦女、兒童案,目前被賣嬰童仍未尋回,警方希望知情人士能夠提供線索。
為獨生子女證,萌生賣子念頭
2012年初,按照“一企一策”幫扶原則,為防止信貸風(fēng)險擴散和傳導(dǎo),溫州銀監(jiān)分局指導(dǎo)溫州市銀行業(yè)協(xié)會牽頭建立了“多頭授信解困會商機制”,推動危困企業(yè)的授信銀行在幫扶企業(yè)方面做了細致并富有成效的工作。
2008年,31歲的貴州籍男子蔣某和23歲的貴州籍女子張某在樂清市虹橋鎮(zhèn)打工時相識并結(jié)婚,2009年兩人生了一個兒子,后被送去老家撫養(yǎng)。夫妻二人繼續(xù)在樂清市虹橋鎮(zhèn)一帶打工,2012年,張某發(fā)現(xiàn)自己意外懷孕2個月,但夫妻倆并沒有很在意。
當張某懷孕第5個月時,老家來電話,要查婦檢證,她才將懷孕的情況告訴老家里的長輩。老家里的長輩說,這個孩子如果生下來,那你們的大兒子就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而且如果給這個孩子辦戶口還得罰款,想到這些,夫妻二人有些為難,因為有個獨生子女證,在老家政策上有很多照顧。
正當夫妻倆左右為難時,丈夫蔣某提議把孩子生下來送人換取點生活費后!叭绻桥ⅲ脗幾千塊過來,如果是男孩,拿個幾萬過來。”對于丈夫的提議,妻子張某默許了。
為圖吉利,賣兒時多要了8塊錢
2012年10月22日,孩子出生了,蔣某通過一個老鄉(xiāng)找了幾個有出錢收養(yǎng)孩子意向的人,但是因為價格問題,都沒有談好,而且過來看孩子的人讓夫妻二人覺得不可靠。
后來他又通過另外一個菜市場的人去尋找買主,這次找來的人,一口答應(yīng)了他提出的4萬元的價格。
另外,聽介紹人說,對方是樂清本地人,因為不能生育所以才要孩子,他覺得把孩子給他們還是放心的。
蔣某說,在對方過來接孩子的時候,他為了圖吉利,還多問對方要了8元,總共是40008元。
有人舉報,狠心夫妻落入法網(wǎng)
“應(yīng)該是第一個介紹人舉報的。”蔣某告訴民警,在賣出孩子后,他曾打了個電話給第一個為他介紹買家的老鄉(xiāng),告訴對方,孩子已經(jīng)給人了,讓對方不要找其他買家了。對方可能覺得自己為此事費了不少心思,如今卻白費功夫,他心有不甘,就與他吵了起來,然后揚言要報警。
沒多久,果然有警察過來將他夫妻二人帶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后,他如實供述了自己未經(jīng)過合法手續(xù)將孩子送給他人,并索要40008元人民幣的事實和過程。
經(jīng)過樂清市公安局批準,對蔣某予以刑事拘留,現(xiàn)在羈押在樂清市看守所,對于張某,因其身體原因,批準監(jiān)視居住在其暫住處。
經(jīng)濟拮據(jù),沒有能力撫養(yǎng)孩子
10月31日,在派出所內(nèi),剛剛生產(chǎn)10日張某看起來很虛弱,她說,她之前不知道將自己兒子送給別人,再問別人要錢,這樣是犯罪行為,現(xiàn)在知道后,愿意接受法律的懲罰,她對自己出生僅十日的兒子很內(nèi)疚,但是現(xiàn)實她也是沒有能力再撫養(yǎng)一個孩子。
“現(xiàn)在真的很后悔。張某說,自從自己懷孕后沒有去上班,她就沒有了經(jīng)濟收入,每個月僅靠丈夫在一工廠里打工賺的二千七百元左右的工資生活,基本都入不敷出。
孩子出生那晚,張某被丈夫送到一個私人診所里,但是因為付不出接生費,她在生完孩子后,只能躺在診所里,等著丈夫出去借錢回來接她。說到這里,張某不禁潸然淚下,她說,如果有能力撫養(yǎng),她也舍不得賣掉自己的親生孩子。
但是,這些難處都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目前,夫妻倆人已被樂清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此外,被賣男嬰如今仍下落不明,第一個介紹人還在調(diào)查中,警方正在尋找第二個介紹人,希望能夠盡快找到被賣的男嬰,希望知情人士能夠積極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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