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21日就越南國會通過《越南海洋法》致函越南國會對外委員會,全文如下: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致越南國會對外委員會的函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會對外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向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會對外委員會致意,并就越南國會審議通過《越南海洋法》表明如下立場:
越南十三屆國會第三次會議于2012年6月21日審議通過《越南海洋法》,該法將中國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包含在所謂越南“主權(quán)”和“管轄”范圍內(nèi)。中國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quán),越方上述做法嚴重侵犯了中國的領(lǐng)土主權(quán),是非法和無效的。這一做法也違背了兩國領(lǐng)導(dǎo)人就南海問題達成的共識,有悖于《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精神。中國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對此表示強烈抗議和堅決反對。希望越南國會切實尊重中國的領(lǐng)土主權(quán),立即糾正錯誤做法,為維護中越全面戰(zhàn)略合作伙伴關(guān)系和兩國議會之間的友好關(guān)系作出應(yīng)有的努力。
順致崇高的敬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