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22日從益陽市赫山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近日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中央儲備糧桃江直屬庫原主任王志波依法提起公訴。
王志波,男,49歲,中央儲備糧桃江直屬庫原主任兼黨委書記,正處級。經(jīng)查明,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王志波利用擔任中央儲備糧桃江直屬庫(系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主任職務之便,在桃江直屬庫與業(yè)務往來客戶開展糧油購銷業(yè)務的過程中,先后31次將桃江直屬庫公款以預付收購款或貨款的名義轉賬至業(yè)務往來客戶的賬戶,然后安排業(yè)務往來客戶將收到的桃江公款中的部分資金轉出來,給其個人或借給他人使用,金額共計2141.1225萬元,至今未歸還。其中,借給胡某1870萬元用于其個人投資廣東某汽車項目的前期費用以及歸還其個人債務等開支;借給王某190萬元,其中150萬元由王某轉借給胡某投資汽車項目,其余的40萬元王某用于還債和個人日常開支;借給成某8萬元用于其磚廠的費用;借給袁某20萬元用于承包工程的費用;其余的53.1225萬元,由被告人王志波用于個人還債和日常開支。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記者 張斌 通訊員 邱收 裴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