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控在不斷深入,政府更要重視市場秩序的調整。市場秩序的完善,是調控成功的穩(wěn)定器
一段時間以來,寧波、杭州等地都出現了大大小小的“房鬧”事件。據說,這類事件今年光在杭州已經發(fā)生了近20起。
為什么會出現“房鬧”?不排除有開發(fā)商為托市而策劃房鬧秀,但更多的是購房者感到肉疼而采取的過激行為,想借此表達不滿,甚至想“鬧”回損失。
鬧,當然不合理。既然是買賣,就有賠有賺。賠的風險和賺的利潤,是一體兩面。世界上哪有穩(wěn)賺的生意?可是前些年樓市的表現,卻給了公眾錯誤的預期:眼見著房價節(jié)節(jié)攀升,房地產,似乎還真是只賺不賠的生意。正因為這樣的預期,對于買了房的人來說,房價自然也就“能漲不能跌”。
“能漲不能跌”,不是正常市場應有的表現;房價較大范圍的波動,也透露出市場的不穩(wěn)定。二者的疊加,恐怕是房鬧頻繁發(fā)生的重要原因。
避免“房鬧”,在強調買房者應該遵從“契約精神”的同時,更應該擺脫目前市場的不正常、不穩(wěn)定,這也正是樓市調控的原因之一。
調控的目的,并不是要房價過山車一樣大起大落,而是通過逐步調整,使房價回歸到正常的價格區(qū)間,通過種種措施,糾正房地產市場中失序、失范的行為。從長期來看,則是構建起分層次、合理的住房供應體系。
伴隨著調控的深入,會產生房價的波動和市場的變化,影響到一些開發(fā)商的利益。越是在調控的關鍵時期,越是要警惕市場可能出現的各種雜音,要警惕某些開發(fā)商利用公眾的情緒,采取各種手段,干擾調控效果。
同時,多起“房鬧”事件也發(fā)出了這樣的提醒:在堅持現有的調控措施和調控力度不受動搖的同時,也要加大對市場的監(jiān)管和秩序的整頓。對于一些開發(fā)商通過制造預期、擾亂市場等不當手段進行牟利的行為,應該加強監(jiān)管和懲處。市場秩序的完善,是調控成功的穩(wěn)定器。
在調控不斷深入的過程中,消費者則應該更為理性:正常的市場有賠有賺,在投資時一定要謹慎。這樣的理性,也是調控深入進行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