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分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做報告,提請代表審議。
嚴懲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打擊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貫徹司改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更自覺地接受人大監(jiān)督……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認為,“兩高”報告回應了群眾對司法公正的訴求,也反映了司法機關在執(zhí)法為民、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自覺接受監(jiān)督等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
亮點一:對危害民生、侵犯民利犯罪絕不容忍
2011年3月,央視3·15特別行動報道河南濟源、孟州等地用“瘦肉精”養(yǎng)殖的生豬流入菜市場,食品安全問題再次引發(fā)公眾強烈關注。之后,司法機關協(xié)同公安機關和行政執(zhí)法機關開展對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犯罪,“兩高”以絕不容忍的態(tài)度,重拳頻頻打擊。
報告節(jié)選——
高法: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審結涉及“瘦肉精”、“地溝油”等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處理罪犯320人。
高檢:立案偵查“瘦肉精”、“假牛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瀆職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02人。
慕平代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執(zhí)法為民、保障民生是司法機關的重要職責,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涉及面廣,除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還涉及征地拆遷、扶貧開發(fā)、社會保障等領域的犯罪。這類犯罪危害群眾生產(chǎn)生活,甚至危及人的健康和生命,更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加強司法與行政執(zhí)法的有機銜接很有必要,法院和檢察院與公安、衛(wèi)生、工商、食品藥品監(jiān)督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打擊合力。同時,司法機關應該注意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jù)關,依法從嚴從重審判,準確、有力地打擊懲處違法犯罪分子。
亮點二:打擊腐敗,堵截“碩鼠”外逃路
2011年,許宗衡、李堂堂、張敬禮、宋勇等腐敗官員被判刑,備受社會關注。去年以來,在懲治和打擊官員貪污瀆職職務犯罪中,司法機關注意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完善境內(nèi)外追贓追逃機制,檢察機關去年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贓物共計77.9億元,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31人。
報告節(jié)選——
高法: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2.7萬件,判處罪犯2.9萬人,促進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
高檢:全年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18464件,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524人(含廳局級198人,省部級7人)。
賈建慧代表(內(nèi)蒙古烏蘭察布市人民廣播電臺總編室主任):一些貪官往往采取潛逃到境外、轉(zhuǎn)移公私財物的行為,逃避國家法律懲處。必須加大追逃追贓力度,使腐敗行為無所遁形。加強反腐敗的國際合作,能取得國際反腐敗組織和各國反腐敗機構的支持幫助,能更有力地打擊跨國腐敗,特別是能打擊外逃的腐敗分子。司法機關加大追逃追贓的力度,可以有效地震懾腐敗分子,消除他們的僥幸心理,也向世界各國表明了我國反腐敗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