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29日表決通過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終止漯河市原市長呂清海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2011年7月9日,呂清海全票當選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長。8月下旬,呂清海因涉嫌違紀被紀檢部門“雙規(guī)”。從全票當選到進入紀檢部門視野的“問題官員”,呂清海用了49天時間。
呂清海,男,漢族,1959年11月出生,大學學歷,河南輝縣人。高級工程師,高級經(jīng)濟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曾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歷任河南省周口市副市長;中國神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正廳級);河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正廳級)、副廳長;漯河市委副書記、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長。(記者 崔小粟)
另據(jù)媒體統(tǒng)計,去年全國人大會議至今,還有兩名全國人大代表人因涉嫌違法違紀辭去代表職務,均來自河南團。分別是河南省原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董永安和河南省原開封市市長周以忠。前者因涉嫌經(jīng)濟問題于2010年12月25日被“雙規(guī)”;后者因涉嫌嚴重違紀并涉嫌違法犯罪,于2011年5月15日被“雙規(guī)”。
同期,還有3人因涉嫌違法違紀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分別是:內(nèi)蒙古呼鐵宣傳原局長林奮強(涉嫌嚴重違紀)、南昌鐵路局原局長邵力平(涉嫌受賄犯罪),以及云南省楚雄州原州長楊紅衛(wèi)(涉嫌嚴重違紀并涉嫌違法犯罪)。其中,邵力平已被“雙規(guī)”,林奮強受賄案已由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查辦;楊紅衛(wèi)因涉嫌收受賄賂、吸食毒品,并與多名女性發(fā)生不正當兩性關系,去年8月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崔小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