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反腐“陽光法案”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越來越受到中央及全體民眾的關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4日在出席“第五屆夏季達沃斯論壇”上談到反腐問題時指出,要逐步推進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這是溫家寶總理兩年里第三次公開提出官員財產申報。
兩年三提“官員財產”申報
2010年3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堅決執(zhí)行中央關于報告?zhèn)人經濟和財產,包括收入、住房、投資,以及配偶子女從業(yè)等重大事項的規(guī)定。
2011年2月28日,溫家寶總理與網友在線交流時就曾經提出,“許多網友在網上提出為什么還不建立官員的財產申報制度,這個建議是正確的,應該是反對腐敗的一項重大舉措。我們說要實行政務公開,也要對官員的財產收入實行公開。這件事情要做得真實而不走過場,就必須建立制度和制定法律,并且長期地保持下去,使它收到真正的效果。我們正在積極準備這項工作!
2011年9月15日,溫家寶總理在“第五屆夏季達沃斯論壇”談到反腐問題時指出,我們已經制定了一些制度,包括領導干部財產和家屬子女在國外定居和經商情況,我們還要進一步加以完善,逐步從申報到公開,這是對干部手中權力的一個最重要的監(jiān)督。反對職務侵占。嚴禁領導干部利用手中的權力插手招投標活動,牟取私利,這要成為經濟上反腐敗的一項重要任務。
加強公職人員財產監(jiān)督已成廣泛共識
2010年,圍繞公職人員財產監(jiān)督、禁止性行為、公務消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國情調研組開展了“公職人員廉潔從政法律對策”國情調研。調研結果顯示,隨著國家不斷加大反腐敗的力度,多項反腐敗措施均引起了社會的廣泛回應,特別是公職人員財產監(jiān)督制度,已經到了需要研究如何設計和具體操作的階段。目前,沒有一項立法活動或者制度創(chuàng)新像公職人員財產監(jiān)督那樣,受到公眾的高度關注并形成廣泛的共識。
“在腐敗高發(fā)的領域,比如說工程、建設領域,財產申報可以有效遏制腐敗高發(fā)!敝袊缈圃悍▽W研究所法治國情調查室主任田禾接受記者采訪表示,全國范圍內多個交通廳廳長先后“落馬”,“前仆后繼”現(xiàn)象非常嚴重,所以應該從腐敗高發(fā)領域開始財產申報,經過試點再推廣到其他領域。最重要的是提升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
從世界各國反腐敗的經驗看,加強公職人員財產監(jiān)督對于預防腐敗、推進廉政建設有著重要的作用。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研究員告訴記者,對公職人員的財產進行監(jiān)督,可以提高公職人員經濟狀況和財產變動狀況的透明度,有利于進一步監(jiān)督公職人員的行為,極大地限制公職人員濫用公權力或者利用所處的特殊地位謀取非法利益的空間,督促其自覺約束自身行為。
李林認為,加強財產監(jiān)督還會增加公職人員利用公權力謀取私利的成本,特別是有助于提高公眾對公職人員的信任度,消除公眾對公職人員廉潔情況的懷疑和猜測,保護公職人員的合法財產,維護原本就擁有一定數(shù)量合法財產的公職人員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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