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2009年3月,河北企業(yè)家張連軍和楊衛(wèi)國共同買下一座鐵礦,委托礦業(yè)咨詢公司“日新商貿(mào)”辦理相關證照。2010年3月,該公司通知他們到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去領證,他們從國土部政務大廳工作人員那里接過裝有探礦權證的檔案袋后,便開始規(guī)劃鐵礦的開采,后來卻得知這個礦權證是假的。
該報道稱,國土部工作人員在接受其采訪時表示,當時僅是幫忙轉交檔案袋,整件事與國土部無關。
昨天,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發(fā)表鄭重聲明表示,公安機關已于今年4月對該事件立案調查,這是一起典型的社會詐騙案。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從未接收過“日新商貿(mào)”提交的河北省遷安市爪村鐵礦的探礦權申請,也未向“日新商貿(mào)”發(fā)放過勘查許可證,不存在所謂從國土部政務大廳里“領出”假礦權證的問題。(記者 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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