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客車司機殷紅彬,下車扶起受傷老人反被誣為肇事者,因車內有監(jiān)控錄像方還其清白。據(jù)悉,有關方面已為殷紅彬申報南通市“見義勇為好司機”。
這樣的事實讓人感慨萬端:如果不是那“呆板”的車載監(jiān)控器“忠實”地記錄車輛的一舉一動,見義勇為的好司機殷紅彬很可能成為又一個“彭宇”,甚至還會遭遇法律支持的巨額索賠。
其實,該起事件中最能“起作用”的人不是別人,正是被殷紅彬救起的石老太。因為當急著趕時間的殷紅彬將她扶起,交給正好路過此地的一位相識的村民后,該村民因懷疑殷紅彬是肇事者而“不讓走”。石老太本應在此刻及時澄清事實,但她卻聽任村民的“誤判”,以致于這一錯誤信息立即通過電話傳達給了她的兒子并立即報了警,稱“大巴車撞了人又跑了”,直到警方調閱車載監(jiān)控錄相才最終還了殷紅彬一個清白。
一個值得關注的細節(jié)是,司機殷紅彬及乘務員將石老太從三輪車下扶起后,石老太還感謝他們做了好事,為何在隨后到來的村民面前卻聽任村民“冤枉”殷紅彬?更讓人傷感的是,即使是在醫(yī)院接受治療時的石老太太,依然對南通電視臺記者堅稱“就是那輛大巴車將自己撞倒在地的”,而并不在現(xiàn)場的石老太太的兒子也表示“肯定是大巴車撞的”。
2006年發(fā)生的南京“彭宇案”,至今讓我們記憶猶新。徐老太反誣好心人為撞人者,而法院最終判處好心人賠償4.5萬元。社會對此反響強烈,帶來的負面效應是一些城市遇到有老人跌倒在道路上時,往往無人敢上前攙扶救助。有網友對此無奈而傷感地表示,“好人也難當呀,自保是王道!社會的悲!”假如不是那個比人心更“忠誠善良”的車載攝像頭,很難想象,殷紅彬不會成為又一個“彭宇”。
在缺少足夠證據(jù)的情況下,法院更傾向于老人之言,這本來不是錯,因為中國自古有“尊老愛幼”的傳統(tǒng),飽經風雨的老人們更被看成是誠實、善良的社會代言人。但是,在事實面前,當老人也不能夠“講真話”,不得不讓攝像頭來“說話”的時候,為了防范類似“好人難當”事件的再次發(fā)生,人們不得不提出,是否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對被私欲遮蓋了基本良知的被救助者以詐騙未遂罪給予嚴厲懲處呢?
這樣做,看起來有點“無情”,但是如果不這樣做,下一個類似事件一定還會發(fā)生。而類似施救者的“有情”為“被救助”的“無情”所傷,只會促使越來越多的人失去基本的道德判斷和行善行為。從這個角度看,我們確實需要法律給出一個看似“無情”實則“有情”的判決,這對整個社會道德及誠信或許是一種“有情”的拯救,更是一個“誠信”的答案。
為了破解“好人難當”,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不能當“圍觀者”,法律更不能當“圍觀者”。(張東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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