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海南“大米書記”將再受審 曾掛橫幅高調慶祝復職

2011年06月03日 22:08:3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字號:    

  侵占數(shù)十漁民6萬斤救災大米的“大米書記”神奇般回家了,而且“歡迎”的規(guī)格還很高。南海網(wǎng)圖片

  掛橫幅慶祝復職的海南“大米書記”案主角——海南儋州海頭鎮(zhèn)原南港居委會黨支部書記黃石奎、副書記黃志清,因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將被提起公訴,儋州市法院定于6月2日公開審理此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南港居委會申領獲發(fā)3.3萬斤大米(價值48180元)救濟后,即將大米運到儋州市那大鎮(zhèn),以每斤0.90元的價格出售給一間米店,得款29700元。南港居委會按每艘船發(fā)放100元給86位船主,合計8600元,并要求船主簽名捺印領取救濟糧100斤到400斤不等,以充足民政局撥來的救濟大米數(shù)。余下21100元沒有入賬就挪作他用。

  2007年,南港居委會再次申領救濟糧3萬斤大米(價值46500元),再以上年相同做法,以每斤1.10元的價格出售給米店老板,得款33000元。南港居委會按每艘船發(fā)放100元給86位船主,合計8600元,并要求船主簽名捺印領取救濟糧300斤至350斤不等,以充足民政局撥來的救濟大米數(shù),余下的24400元沒有入賬就挪作他用。

  此事經(jīng)媒體曝光后,黃石奎、黃志清分別于2009年9月8日和17日被儋州警方抓獲。據(jù)儋州紀委有關人員介紹,紀委和檢察院對該案的定性產(chǎn)生了分歧,儋州紀委認為應以貪污罪定性,而儋州檢察院則認為黃石奎的行為是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隨后儋州檢察機關以挪用特定款物罪批準逮捕兩人。該罪屬公安機關管轄,2009年6月26日,儋州檢察院將該案移交給公安機關偵辦。

[責任編輯:楊云濤]

施秉县| 汶川县| 绍兴市| 沾益县| 大庆市| 望江县| 深泽县| 临夏县| 开江县| 乳源| 嵩明县| 石林| 沧州市| 崇州市| 从化市| 南召县| 永康市| 张家川| 隆昌县| 信丰县| 江达县| 宁都县| 乐昌市| 湖北省| 平度市| 邵武市| 西吉县| 柯坪县| 报价| 华容县| 乡城县| 丰台区| 兴国县| 安吉县| 搜索| 屯昌县| 兰考县| 岐山县| 高邑县| 和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