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行職員涉嫌協(xié)助詐騙案 檢方起訴22人
中新社臺北5月5日電 據中時新聞網、yahoo新聞5日報道,臺灣桃園一名銀行職員涉嫌“指導”詐騙集團提高轉賬額度到1000萬元至1500萬元(新臺幣,下同)。檢方將22人依法提起公訴,并請求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表示,該案是在偵辦一起詐騙集團的案件時發(fā)現(xiàn),有朱姓銀行職員涉嫌被吸收參與犯罪。檢方稱,該詐騙集團中自愿提供賬戶的成員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朱姓銀行職員與詐騙集團合作,提供“技術指導”,并利用銀行柜臺的“過號”漏洞,將這些人的轉賬額度提高到1000萬元至1500萬元。
報道稱,每單案件,朱姓銀行職員可分得5萬元報酬。共有12人被提高了額度。檢方認為,詐騙集團的主嫌林姓男子熟知辦案手法,滲透銀行吸收職員,破壞金融監(jiān)管機制,造成民眾損失3.3億元。檢方共追緝22人,查扣涉嫌犯罪所得4700萬元。
中時新聞網報道此案時,將此次有銀行職員加入詐騙集團參與作案,稱作系“全臺首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