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方法院對該案件做出判決。(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5日訊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高雄市林姓男子因擔心讀高職的兒子在校表現(xiàn)不佳無法畢業(yè),竟異想天開偽造蔡英文辦公室某督察長官識別證,去年5月懸掛假識別證,到高雄市社會局辦公室要求開表揚狀給兒子,讓兒子可以功過相抵,順利畢業(yè)。社會局翁姓秘書發(fā)覺識別證有異,于是報警將其法辦、起訴,橋頭地方法院認為該男子觸犯行使偽造特有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中說,林男(47歲)于2015年11至12月期間,在高雄市住處利用計算機網(wǎng)絡鏈接至蔡英文辦公室官網(wǎng),下載識別證范本修改后彩色打印,再貼上自己的照片,并偽造載有蔡英文辦公室的勛章、蔡英文辦公室某督察長官銜識別證2張,再于2016年5月9日,懸掛偽造的識別證,在高雄市政府10樓社會局辦公室內(nèi),冒用蔡英文辦公室第一局第三科院務督察長官頭銜,要求社會局局長室翁姓女秘書聯(lián)系局長出面。
等到社會局局長現(xiàn)身后,林男要求開立相關(guān)表揚狀提供給兒子的就讀學校,以順利畢業(yè),翁姓女秘書發(fā)覺林配戴識別證有異,經(jīng)查證后報警法辦。警方說,林男因擔心讀高職的兒子無法順利畢業(yè)才出此下策,雖后悔卻無奈表示“都是為了兒子”。
法官調(diào)查認為,林男公然冒用公務員勛章、官銜,偽造特種文書,意圖混淆視聽,使人誤信其有此身分,造成社會中的不良影響,依觸犯行使偽造特有文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如繳納罰金,以一千元新臺幣一天折算。(中國臺灣網(wǎng) 尹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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