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桃園一名林姓消防員和大他6歲的王姓女子大談姐弟戀,事后因個性不合分手。王姓女子竟一人分飾兩角,冒名在網(wǎng)上發(fā)文控訴消防員始亂終棄,還偽造醫(yī)院親子鑒定證明、印假訃聞、租靈堂詐死,消防員不甘受辱提告,桃園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判她3個月,并判賠6萬元(新臺幣,下同)精神撫慰金。
33歲王姓女子與27歲的林姓消防員4年前相識相戀,因感情、財務(wù)糾紛鬧翻,王女心生不滿,以友人在醫(yī)院做的親子鑒定報告書,私自竄改受檢人,將其改成王女與林男的名字,再發(fā)上網(wǎng),附上林男的服務(wù)單位、移動電話說:“林要我把孩子拿掉,還好我沒去做人工流產(chǎn)!”
為了讓整個騙局更逼真,王女還印了假訃聞、租靈堂擺設(shè)挽聯(lián)、靈位、花籃后拍照上網(wǎng),再假冒表妹的名義向民代、媒體投訴,聲淚俱下指控林男始亂終棄,害她上吊自殺,造成一尸兩命的悲劇。
但地檢署根本沒有她的死亡報驗紀(jì)錄,民政局也查出死者遺照和租靈堂的女子,根本就是同一人。林姓消防員不甘受辱提告,王女被依偽造文書判刑3個月后,林再以王女行為造成他在任職單位遭人議論奚落,長官因此印象不佳,致他黯然調(diào)離外縣市,再提民事求償2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認(rèn)為王女年收入僅1萬多元,名下又無任何財產(chǎn),判她賠償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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