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狼父性侵女兒6年惡稱:我有結扎你不會懷孕
據臺灣媒體報道,一名20歲的女子,日前指控父親從她小學5年級開始,就對她伸出魔爪性侵,6年來多達200次之多,但母親和哥哥不相信她,讓她一度自殘。事后她指證父親下體特征,陰莖有一顆痣,法官當庭“驗鳥”,證明女子指控無誤。法院依134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該名狼父499.5年徒刑,合并執(zhí)行18年。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47歲的獸父,自女兒11歲開始便逼她口交,女兒月經來了之后更開始性侵,甚至還強拍裸照,有時候還會帶她到小三的租屋處性侵得逞。每次性侵過程中,還稱說自己有結扎,不會讓女兒懷孕。
直到女子17歲時,父親強行剪掉她的長發(fā),甚至還說剪短發(fā)之后就不會有男生追她,女子才忍無可忍,一怒向母親和哥哥說出遭父親性侵一事。但母親和哥哥卻不相信,讓她一度曾吞漂白水、持刀自殘,事后女子向打工同事透露遭父親性侵一事,同事向學校通報協助報警。
檢警偵訊時父親矢口否認性侵,甚至還辯稱女兒交友復雜,還一度在網路設局套話,直到女子提出父親陰莖有顆痣,法官當庭驗鳥確認無誤,認定他性侵女兒,甚至還企圖誤導辦案,日前依加重強制性交、與未成年性交及利用權勢性交等共134罪,以一罪一罰重判獸父499.5年,合并執(zhí)行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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