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姓男子涉詐欺盜領漁民補償金新臺幣上億元,遭通緝擁槍藏匿10年,再1年多通緝時效就屆滿,臺中警方日前循線及時將他逮捕送辦。圖為警方查獲3手槍、子彈等證物。來源:臺灣“中央社”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歐姓男子涉詐欺盜領漁民補償金上億元(新臺幣,下同),遭通緝擁槍藏匿10年,再1年多通緝時效就屆滿,臺中警方日前循線及時將他逮捕送辦。
臺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今天表示,52歲的歐姓男子在2004年間與同伙涉嫌詐欺及偽造高雄市楠梓區(qū)蚵仔寮村多名漁民的身份等相關(guān)文書,盜領軍方征地補償金,總金額高達新臺幣1.1多億元。
主嫌歐姓男子犯后分得贓款7000多萬元,與同伙各自逃亡,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在2005年10月31日以詐欺及偽造文書罪嫌發(fā)布通緝歐姓男子。
歐姓男子為躲藏防身,在2005年向綽號“阿馬”男子購買3只改造槍枝及一批槍彈,行事低調(diào)逃匿,逃亡期間使用變造的汽車駕照,都順利蒙騙闖關(guān),藏匿租住在臺中市北屯區(qū)1處大樓。
歐姓男子被相關(guān)單位提報為今年執(zhí)行打擊黑幫項目對象,臺中市警方循線追查,9日到歐姓男子住處搜索,查獲一批手槍、子彈及59萬元等證物。
警方再追查出,歐姓男子與人合伙經(jīng)營飲料店,去年涉嫌強行趕走新股東霸占飲料店經(jīng)營。
已逃亡10年的通緝犯歐姓男子,通緝時效至2017年12月25日,只剩1年多的時間即將屆滿,警方及時逮捕將他依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等罪嫌移送法辦;通緝部分則另以通緝案件移送書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責任編輯:黃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