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新北市一名1歲多的女嬰,日前被父母委托給香港籍保母照顧,不料,過沒多久父母就接到警方電話,通知他們女嬰受傷,送醫(yī)急救,最后因頭蓋骨3處骨折、頸椎骨折,住進加護病房觀察。女嬰家長懷疑保母涉嫌虐待,對她提出告訴,警方也約談保母到案說明。
根據(jù)《TVBS新聞臺》報道,女嬰家長與香港籍保母住同個社區(qū),因看她持有保母證照長達十幾年,自己也有2子,所以把女嬰委托她照顧,時間長達1年,每天12個小時,每個月還得付2萬元新臺幣。
18日上午,女嬰被照常送往保母家,沒想到下午2點家長接到警方電話,通知女嬰受傷送醫(yī),最后女嬰因頭蓋骨3處骨折、頸椎骨折,昏迷沒有意識,住進加護病房,家長難過痛哭,懷疑保母虐待女嬰。
女嬰送醫(yī)當時還是跟救護人員到院,保母并未陪同,警方約談保母到案說明,第一次供稱不小心摔到,后來又改口,因受不了女嬰哭鬧,才不小心摔倒2次,因保母說詞反復(fù),警方還得進一步厘清,但女嬰家長已經(jīng)決定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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