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一名父親對13歲小女兒性侵長達10年,致她半夜聽到開門聲就害怕。她成年后參加教會活動分享心事時予以曝光。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2010年3月,臺灣57歲徐姓男子的小女兒到教會朗讀圣經,聽其它教友姐妹分享家庭心事,忍不住痛哭,遞出擦眼淚的衛(wèi)生紙寫著“爸爸性侵我,可不可以分享?”哭訴遭性侵10年的心事,教友當天立即報警偵辦。
徐姓男子承認曾為小女兒用符水灑凈,載她去汽車旅館泡澡“她也愿意”,否認性侵。合議庭認定,徐灌輸小女兒“陰陽調合”才能保平安,致被誘發(fā)生性關系而未抵抗,17日依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9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徐姓男子與前妻所生的一對女兒同住,10余年前再娶。2000年9月凌晨,徐闖進當時讀初一的13歲小女兒房間,性侵得逞。
事后他向女兒說:“你卡到陰,要畫符水化解。”載到汽車旅館用符咒燒灰泡水,強行再次性侵拍照。小女兒被性侵長達10年都不敢吭聲,半夜聽見開門聲就會害怕,家人感覺有異,卻也沒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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