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王姓補習班男老師十年前兩度性侵十六歲女同學“小潔”,導致小潔十年來心理備受煎熬,甚至人格分裂,直到今年追訴期滿前,她才決定提出告訴。王男雖坦承當時因色欲熏心而犯案,板橋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起訴,并求刑11年8月。
王男在2001年間,曾在某補習班擔任數(shù)理老師,結識補習的初中少女并與她互動頻繁,小潔將他視為父輩,王男離職后,兩人仍有聯(lián)系。
2002年10月底,已讀高一的“小潔”,前往王男在臺北市忠孝東路開設的家教補習班,想和他討論剛入高中的生活點滴,沒想到王男卻突然色性大發(fā),撲倒“小潔”性侵得逞。
事后王男向“小潔”道歉請求原諒,“小潔”念在兩人情誼并未報案。但王男卻食髓知味,同年12月初,再度趁著“小潔”來訪,將她強壓在家教班客廳地板性侵得逞。“小潔”因此決定斬斷與王男的聯(lián)絡,并罹患創(chuàng)傷后壓力癥候群及人格分裂,長期求助心理醫(yī)師,每當發(fā)作時,思緒常常會回到案發(fā)當時,大喊“不要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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