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成衣廠老板羅姓男子,誤信酒店女子想籌錢贖身,并和他到工廠一起上班,不但數(shù)度捧場,還借錢給對方;花了近40萬元(新臺幣,下同)后,女子藉口弄丟別人鉆戒要借錢賠償,羅懷疑是“酒店剝皮女”,報警在“約會”時逮捕女子陳姿妘,依詐欺罪嫌送辦。
警方指出,在南部經(jīng)營小型成衣加工廠的羅姓男子,去年接獲自稱“林嘉慧”的電話,對方自稱在桃園地區(qū)酒店上班,希望能認識羅,彼此交個朋友;羅姓男子北上酒店捧場數(shù)次,女子使出嗲功,表示自己根本不想當酒店小姐,完全是欠經(jīng)紀公司錢才無法離開。
“林嘉慧”懇求羅姓男子借她26萬元好脫離酒店環(huán)境,羅姓男子正猶豫時,女子說愿意到成衣廠和羅一起上班,領到的薪資就分期還錢。羅因此答應借錢,但不久,女子又說有治裝費要清償,再借款8萬元,羅拿錢給她沒多久,又說還有雜支要付,又借了3萬元。
羅姓男子開始對不斷借錢的動作起疑,后來對方又打電話,表示目前已改到臺北市酒店上班,但不小心弄丟客人14萬元鉆戒,必須籌錢賠償;羅姓男子表示錢被借得差不多,但女子哀求借2萬也好,羅答應并約在臺北市街頭交款,但私下報警處理。
臺北市警方趁兩人見面時,逮捕自稱林嘉慧的女子陳姿妘(34歲);陳女聲稱和羅見面是單純約會,堅稱有借錢,但沒有詐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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