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中市黃姓女子因缺錢,到百貨公司閑逛,涉嫌偷走同款式不同顏色的名牌涼鞋,當(dāng)場脫掉拖鞋,穿上名鞋離去;數(shù)日后,黃姓女子再到同間百貨公司閑逛,專柜小姐眼尖識破,報警處理。
臺中市警方21日表示,市政派出所19日下午3時30分左右,接獲通報在臺中市一家百貨公司發(fā)現(xiàn)黃姓女嫌疑人,立即前往處理。
陳姓專柜小姐向警方表示,2月27日下午4時25分,黃姓女子趁她不注意時,將腳上拖鞋脫下,換穿販賣架上同款式不同顏色的涼鞋湊成一雙后,直接離開柜位。
柜姐表示,事后在整理架上鞋子時才發(fā)現(xiàn)遭竊,紅色及卡其色涼鞋各1只不翼而飛,損失6990元(新臺幣,下同)。
警方表示,由于黃姓女子特殊的穿鞋風(fēng)格,左右腳各穿不同顏色的鞋子,走混搭風(fēng),辨識度極高,數(shù)日后,再度現(xiàn)身百貨公司,眼尖柜姐一眼識破立即報警,順利抓到嫌疑人。
29歲黃姓女子坦承犯行,她表示,家中很多鞋子壞掉,才到百貨公司逛街散心,因身上沒錢才會以拖鞋換涼鞋,偵訊后,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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