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28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新北市某私立大學曾姓學生不滿被同班吳姓同學批評長相,今年5月間,對吳姓同學潑灑強堿液體,要對方試試“長得不好看的感覺”,幸好吳姓同學得到及時搶救,才沒有毀容失明。
雖然曾姓學生預謀持強堿液體潑灑同學,但經(jīng)醫(yī)院診斷鑒定他患有精神病,經(jīng);寐,案發(fā)后曾男父母與被害人和解,臺北地院以重傷未遂罪判曾男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需定期到醫(yī)院接受精神治療。
法院審理時,曾姓學生辯稱,他是拿學校廁所的浴廁清潔劑潑灑,目的是想警告同學,但法院認為,這種強堿液體只有在實驗室或化工材料場才能取得,不是浴廁清潔劑,曾有理工背景的曾男,有相當充分的知識可以分辨強堿液體和浴廁清潔劑的差別。
曾姓和吳姓兩名學生成績優(yōu)異,長期包辦班上前2名,2人有競爭關系,曾姓學生外型矮胖,吳姓學生有時會在同學面前調(diào)侃曾男的身材和長相,曾男氣在心里。
今年1月間,曾姓學生連續(xù)發(fā)數(shù)則信息給吳男好友,稱:“我要讓他死!你等著去收尸吧!”后來曾男認為吳男沒有收斂,言語中仍嘲笑他的長相,便策劃讓吳男試試長得不好看被別人笑的感覺。
5月間,曾姓學生在下課時拿出預先準備好的強堿液體,朝吳男潑灑三四下,吳男當場哀嚎,頭皮、臉部、右前臂等處灼傷,幸好送醫(yī)及時,經(jīng)救治后,目前傷口已愈合。(中國臺灣網(wǎng)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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