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顏美桂昨出面控訴陳嫌惡行,指責(zé)對方:“真的太超過!”(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0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牛埔?guī)痛蟾珀愂伉Q得知臺北市1名地主長年旅美,竟強占對方160坪土地和2棟建物,當(dāng)起包租公,前后長達13年,不法獲利高達30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屋主返臺憤而起訴,但即勝訴,陳仍強占不還,昨日地檢署復(fù)訓(xùn)后,將陳聲押獲準(zhǔn)。
警方調(diào)查,綽號“鳴哥”的牛埔?guī)痛蟾珀愂伉Q(54歲),目前開設(shè)土地中介公司,他見臺北市1名顏姓大地主長期旅居海外,且2棟相鄰房舍共占地160坪(面積單位,1坪=3.30378平方米),顏家人除祭祖掃墓很少返臺,于是動歪念竊占。
警方指出,陳從13年前起,以每月8000元租下緊鄰顏家房地產(chǎn)的一塊1坪大畸零地,進而以“房東”自居,將顏家2處房子裝上隔斷,再以每間7000元至15000元價錢出租,并將1樓劃為停車場,每個停車格月租3000元,兩者收入每月高達20萬元,長年累積不法得利高達3120萬元。
屋主顏美桂(67歲)昨控訴,她4年前返臺,發(fā)現(xiàn)祖屋遭竊占,大門鑰匙也被換掉,甚至內(nèi)部隔間被變動,她看到后當(dāng)場傻眼,“我有家歸不得!
顏美桂說,但當(dāng)時因害怕陳的幫派身份,于是透過民意代表及友人要求返還未果,才于2年前提起民事訴訟,今年3月贏得官司,法院要求陳等立刻搬離,但陳仍不睬。
檢察官昨日指揮臺北市刑偵大隊等單位將陳及其3名手下逮捕,陳落網(wǎng)后辯稱:“我想搬!就還沒找到地方啊!”昨晚士林地區(qū)檢查署復(fù)訊后,將陳守鳴和共犯鄧顯揚聲押獲準(zhǔn),蘇永錕、吳坤木則交保獲釋。(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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