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景峻要臺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政治獻金,用以助選,今被判刑7年10月。(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中國臺灣網(wǎng)9月30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 2007年島內(nèi)民代選舉時,擔任前陳水扁當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幕僚長的陳景峻為幫候選人余天等人募集政治獻金,找上時任臺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委胡鎮(zhèn)埔、秘書長查臺傳,涉嫌以辦理榮民活動為由,向轉投資榮電公司募集14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給民代,臺北地方法院今依貪污罪判10名被告有罪,其中陳景峻重判7年零10個月、胡鎮(zhèn)埔10年、查臺傳7年零6個月,3人均判剝奪公權3年,并追繳140萬元犯罪所得。
檢調查出,查臺傳接獲陳景峻來電要求提供政治獻金后,和主委胡鎮(zhèn)埔共同召集臺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多名處長級主管商議,認為若拒絕給錢,胡鎮(zhèn)埔的職位將不保,因此決定向所屬轉投資事業(yè)籌款取得140萬元。(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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