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央社”報道,臺灣保誠人壽表示,根據(jù)統(tǒng)計,臺灣癌癥死亡的理賠占總理賠金額達35%以上,顯示癌癥是生命與財務最大的威脅,保誠說,應透過“支出保障型”及“一次給付型”雙重規(guī)劃,防癌才完整。
保誠人壽表示,根據(jù)臺灣壽險公會的統(tǒng)計顯示,2010年被保險人死亡原因分析中,因惡性腫瘤(癌癥)而死亡的理賠金額排名最高,理賠金額約占總理賠金額的35%,顯示罹患癌癥對民眾的生命威脅及財務支出極具影響性。其中男性的理賠更高出女性22%,顯示男性更要小心防范癌癥的侵襲。
保誠人壽行銷長王金玫表示,目前市面上的防癌險大致分為2大類型,一種是針對癌癥治療過程的醫(yī)療支出的“支出保障型”防癌險,包括門診、住院、手術、化療、放射線醫(yī)療、出院療養(yǎng)、骨髓移植等項目提供保險給付,此種防癌險給付項目較多。
另一種防癌險保單則是在確定初次罹癌后,不需提供醫(yī)療單據(jù),保險公司就提供一次性的理賠給付的“一次給付型”防癌險,但保險效力立即終止。當被保險人不幸罹患癌癥時,不用醫(yī)療單據(jù),即可一次領取保險金,能夠依需求自由運用保險金,選擇較好的治療方式。
王金玫表示,雖然目前癌癥治愈率已大幅提升,但是長期療養(yǎng)過程中的龐大醫(yī)療開銷以及工作收入的損失,才是癌癥最可怕的部分,更需要事先規(guī)劃完整“支出保障型”及“一次給付型”防癌雙保障,才無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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