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我養(yǎng)了7年,一直當它是我兒子,我不可能放過他!”新北市48歲男子陳某不憤好友張某在酒醉之時,解開愛犬的狗繩,導致愛犬沖出馬路而魂斷公路,不顧兩人有長達12年的交情而誓要提告。
不過,新北市警方遍查法律,未能找到適用的條款來提出控告,最后依“刑法毀損罪”將本案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據(jù)悉,陳、張二人12年前因工作認識而結為朋友,兩人經(jīng)常到對方住家喝酒聊天,頗為投合。未料在本月25日,張某前往陳家喝酒,張某帶著醉意與陳某的愛犬嬉戲,一時興起竟將綁狗的鐵鏈解開,未料該犬迅速掙脫跑出馬路,正巧被疾駛而過的大貨車撞個正著,當場成了輪下亡魂。
狗主陳某得悉意外后,聲言是張某害死愛犬,更表明“我跟你沒完沒了!”兩人鬧上警局后,雖然警員好話說盡,但陳某監(jiān)持要“為狗申冤”,拒絕與張某和解,警方只好依例落案,并將此案送往基隆市地檢署偵辦。
[責任編輯: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