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1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縣一失業(yè)男子胡永盛,因懷疑與越南籍前妻生下的女兒非他親生,竟涉嫌悶死女兒后再縱火焚尸;但法院鑒定出女兒是他的親骨肉,他當庭情緒崩潰。板橋地院昨天依殺人等罪重判胡永盛24年徒刑。
法院調查,胡永盛(48歲)原為一名廚師,8年前和小他21歲的越南籍阮姓女子(27歲)結婚。胡3年多前中度中風,加上糖尿病纏身,無法工作,僅靠祖產和妻子在廚具工廠上班維持生活。
兩年多前,胡永盛和太太生下女兒,年近半百得女,他非常疼愛女兒,但和太太感情不睦,雙方在今年2月協議離婚,女兒監(jiān)護權歸他,但二人仍因前妻為探視女兒的事多次爭吵。
6月9日清晨5時許,胡永盛在住處認為女兒是太太在他中風后所生,因此懷疑女兒非他的親骨肉,對前妻愈想愈恨,又擔心前妻把女兒帶走,把對前妻的恨發(fā)泄在女兒身上。胡永盛先用濕毛巾捂住熟睡中的女兒口鼻,致使女兒窒息而死,但胡不知女兒已死,再掐住女兒脖子抱著到浴室,將尸體浸入盛滿水的澡盆里5分鐘后,再抱女兒到房間,放在地板上縱火焚尸。胡永盛的鄰居聽到胡在屋內大哭報警,消防人員破門進入,發(fā)現胡的女兒躺在一堆灰燼上,立即滅火,將胡的女兒送醫(yī),但早已氣絕。法院鑒定出女兒是胡的親骨肉,胡永盛當庭情緒崩潰。
法官認為,胡永盛僅因懷疑女兒非親生,而把對前妻的恨意轉移到年幼女兒身上,殺女手段殘忍,且女兒死后還焚尸及放火燒屋,因此判處重刑。(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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