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帶吳姓男子到山上取證 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9月9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中縣一楊姓女子(49歲),和小她21歲的小情人吳姓男子交往。吳男以恐嚇方式搶奪楊女5000元(新臺幣 下同),并逼她簽50萬元本票。臺中縣太平市警方捕獲吳男,9日依法移送法辦。楊女嘆稱,畸形戀無法因9月9日而長長久久。
49歲楊姓婦人報案說,9月6日夜間在自家遭交往三年多的吳姓男友(82年生、臺北縣人、有多項前科)強(qiáng)押上車,載楊女到太平市第一公墓,以開車撞死方式要挾楊婦給錢花不成,又載至七星山公墓逼迫楊女簽出50萬元本票未果,狠心將楊女丟在漆黑公墓。
等楊姓女子從公墓走至太平市光興路時,吳男又強(qiáng)押她上臺136線長龍路四段近深山上,抓住楊女雙腳作勢推落山崖,終逼楊女在空白支票上簽下50萬元。報道稱,吳男似乎吃定楊姓女子,9月7日上午趁楊女出門上班之際,公然搶奪楊女手提包后揚(yáng)長而去。
太平分局太平派出所警員9月8日下午于吳嫌租屋處埋伏,趁吳嫌與楊婦談判時,警察上前圍捕。報道稱,吳嫌見狀匆忙拔下楊婦車鑰匙狂奔拒捕,警員王俊民對空鳴槍一發(fā),吳嫌聞聲趴在地上乖乖就范。最后,全案依搶奪、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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