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蕭炳坤強吻少女吸乳后,留下口水證據(jù),昨被判刑2年6個月。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2日消息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彰化縣15歲少女見神明廳香爐內(nèi)的法器歪斜,擔(dān)心對神明不敬,請道士蕭炳坤到家里作法,蕭竟誆稱擲筊請示神明,稱該名少女是他前幾世的妻子,要少女和他“作夫妻”,強吻少女胸部、摸下體。
警方在少女胸前采得其口水檢體,彰化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其2年6個月有期徒刑,該老道不服上訴,昨被駁回,維持原判。
蕭炳坤(62歲)昨得知二審結(jié)果說:“將繼續(xù)上訴。”他否認非禮,強調(diào)作法時口含符水噴出沾到少女,才會在少女身上采到他的口水檢體。
判決指出,少女的父親曾找蕭炳坤到家里作法事,雙方因此認識。去年二月,少女見香爐內(nèi)法器寶劍歪斜,父親不在,她找了蕭男處理。蕭把寶劍扳正后,又念念有詞擲筊,稱神明指示少女與他前幾世是夫妻,接著環(huán)抱、強吻少女,還吸乳摸下體。
蕭男想拉少女進房“作夫妻”,少女堅拒,蕭交代不可透露此事,否則“災(zāi)厄不斷”;少女覺得惡心,刷牙洗臉后打電話向家人哭訴報警。
蕭男原辯稱未與少女接觸,后辯作法事時邪靈上身,他打噴嚏嘔吐,少女主動抱他;當庭又改口稱少女主動掀開上衣,說他“很古錐”(閩南語,很可愛)要他吸胸,他喝符水噴到少女胸部。一、二審法官認為蕭男供詞離譜又反復(fù),不采信。(中國臺灣網(wǎng)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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