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桃園縣于姓男子因為“關(guān)門聲音過大”與公司同仁起爭執(zhí),憤而持刀猛刺對方左胸,造成重傷。桃園地方法院審查終結(jié),一審判處于姓男子5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于男與何姓被害人同屬公司同仁,被害人長期不滿于男進出寢室時關(guān)門聲音過大,2007年7月間被害人再度聽到于男關(guān)門發(fā)出巨響時,也猛踢房門抗議。
判決書指出,于男不悅與何姓男子理論,兩人一語不合,于男持水果刀猛刺被害人左胸,造成氣胸、頸部嚴(yán)重撕裂傷,經(jīng)被害人妻子緊急送醫(yī),才保住一命。
全案審查終結(jié),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于男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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