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貪案,臺北地院上午開庭,林益世(左)與太太彭愛佳(右)一起出庭。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林益世貪污賄索案去年7月初爆發(fā),特偵組在檢舉人陳啟祥家中,搜出9片光碟,但目前卻傳出原始母帶被陳啟祥夫婦洗掉了,以致全案并無母帶,只有陳啟祥請人剪接后的錄音光碟版本,律師質(zhì)疑全案諸多關鍵部分,遭陳啟祥變造剪接,甚至刻意刪除,致本案未來在法庭公開審理時,是否會因部分證據(jù)“生變”致案情產(chǎn)生變化,甚至逆轉(zhuǎn)。
據(jù)了解,陳啟祥曾前往高雄市前鎮(zhèn)區(qū),求助興華錄音室的老板林萬助,共找林老板剪了4次,“調(diào)查局”勘驗陳啟祥的蒐證錄音筆,卻完全找不到林益世的錄音對話內(nèi)容,最后從錄音室林老板的電腦硬碟中,找到遭刪除檔案的部分關鍵紀錄,并加以還原。
為此,臺北地院合議庭開庭勘驗錄音光碟,同時傳喚陳啟祥、程彩梅夫婦,以及幫陳啟祥剪接的高雄錄音室老板林萬助,以證人身份到庭作證。
特偵組指控林益世索賄8300萬元(新臺幣,下同)的“3、3、23”說法,從陳啟祥提交給特偵組的A、B兩片光碟中,乍看之下,林益世可謂是“一刀斃命”; 然而,林益世的律師群經(jīng)還原所有錄音光碟發(fā)現(xiàn),經(jīng)典的“3、3、23”用語,原來是陳啟祥自己計算提出的,陳啟祥還詳細說明這8300萬是如何而來,包括爐下渣傭金3000萬、公關介紹費3000萬,以及轉(zhuǎn)爐石傭金2300萬,但這部分,陳啟祥卻剪接刪除此一關鍵用語,已看不出3、3 、23的來源和計算方式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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